首页 信息公开 专项扶贫 行业扶贫 社会扶贫 老区建设 机关建设 统计监测 调查研究 互动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县区快讯
 
京山县扶贫办组织学习《公务员法》
日期:2017-08-29 16:38:53

 

京山县扶贫办在2017年8月民主生活活动中,办党组始终坚持“服务是第一要务”,强化《公务员法》学习,把学习《公务员法》当成一项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的经常性的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认真开展“慵懒散慢”民主评议活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工作理念,是对扶贫系统工作全方位的一次检查验收,是扶贫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权力、义务、素质都做了明确规范,学习《公务员法》最要紧的是理论联系实际。要求在学习领会法律条文的基础上依照这样规范来要求和指导扶贫办的具体工作。
《公务员法》对每一名公务员的要求很高、很明确。首要一条是义务。学习公务员法就是要搞清楚自身的义务,履行好自身的义务,是扶贫人做好扶贫工作业务的政治保证,从而推动整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能力得到提高。
办党组要求,本次学习务必做到人人参学,运用多种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参学面确保100%,所有参学人员学习《公务员法》要在通读的基础上抓住重点,认真领会和深入理解第二章、第五章、第九章、第十三章的内容,特别是牢牢把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关于公务员义务和权力的规定,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处理各项事务。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要用学习《公务员法》的成果就要从我们的工作实绩中得到检验,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自身素质,履行工作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也为整治“庸懒散慢” 提振精气神。(秦国强)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 1024X768分辨率  Copyright 2012-2015
版权所有:荆门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邮编:448000 电话:0724-680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