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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雨露计划”直补到人
日期:2013-08-14 09:16:51

 

同样的“雨露计划”在我市也在执行,但我省、我市早已不通过培训单位向学员发放补助,而是通过县(市)区、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采用“一卡(折)通”方式,将补助资金一次性直补到户,并在“一卡(折)通”细目上标明“雨露计划补助”。
在2012年的《湖北省雨露计划转移培训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对申请雨露计划补助的对象实行“三审查”:审查申请对象提交《湖北省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农户申请登记表》的真实性;审查申请对象的学籍是否符合要求;依据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库,审查申请对象是否为贫困户子女。通过“三审查”的方式,最终确定补助对象资格,并做好社会公示。补助对象资格经审查初步确认后,其名单应在所在行政村及县内雨露学员较集中的基地学校进行不少于7天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员姓名、户主姓名、家庭住址、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学校及年级、补助标准、举报电话等。社会公示无疑义后,由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和加盖公章,并在此基础上汇总造册,形成补助对象名单。
所以,制度上我市“雨露计划”已经不存在类似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的骗补漏洞。省办、市办在得知河南骗补事件后,十分重视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结合近期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从制度和监管落实上下功夫,力争“雨露计划”为我市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提供更好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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